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粉煤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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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粉煤灰)
招标编号: 注册后查看
1.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乌长高速公路物资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市。合同金额6.619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1年12月,竣工日期:20
4月。主要工程:正线桥梁1977m/7座、路基8051m、隧道1座372m、互通(桃园、羊昌)2处1348m。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条件及依据
2.1 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5%自筹,75%贷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3.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粉煤灰,包件划分:FMH-01主要招标明细、数量见下表。
4.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4.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4.1.2、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4.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4.1.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8、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注册后查看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1
至2022年5月1
9时至12时,
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
6.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整,售后不退。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
为:2023年6月
8:00至9:30。
招标编号: 注册后查看
1.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乌长高速公路物资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市。合同金额6.619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1年12月,竣工日期:20
1.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条件及依据
2.1 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5%自筹,75%贷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3.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粉煤灰,包件划分:FMH-01主要招标明细、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FMH-01 |
粉煤灰 | Ⅰ级 | 吨 | 4000 | 乌当区新场镇 | 10000.00 |
2 | 粉煤灰 | Ⅱ级 | 吨 | 14800 | 乌当区新场镇 |
4.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4.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4.1.2、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4.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4.1.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8、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注册后查看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1
6.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整,售后不退。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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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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