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新户镇、东城镇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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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木垒县新户镇、东城镇道路建设项目批复由木垒县发改委以“木发改字【2023】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垒县新户镇、东城镇道路建设项目
2.2项目投资额:338.86万元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250万元,县财政自筹资金88.86万元
2.4建设地点:木垒县新户镇、东城镇
2.5项目规模:项目全长6.7公里,路基挖方15000立方米、路基填方1000立方米、涵洞45道、平面交叉30处、标志牌10块,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6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与答疑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2023年06月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5月至今)有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企业近三年内(2020年5月至今)有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1项且上年度至少完成类似业绩项目 1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② 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③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兼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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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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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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