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城镇房屋排查核心指标质检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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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受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委托,对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城镇房屋排查核心指标质检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的通知》(沪房计财169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企业信息报告,等或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核查是否为同一人或互相交叉任职或是利害关系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的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有至少一个同类型项目成交记录(提供合同全文复印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城镇房屋排查核心指标质检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WLZB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按照《上海市城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排查系统中,由人工根据图片等系统信息,对采集的35万栋城镇房屋信息的核心指标进行逐条比对、复核,发现并修正问题数据,形成质检留痕记录,有序推进城镇房屋排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50万元(包括系统在线质检核查人工费45万元,技术支持、技术成果整理等费用5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无效。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合格供应商可于2023-05-09 09:00至2023-05-15 17:00截止: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的通知》(沪房计财169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企业信息报告,等或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核查是否为同一人或互相交叉任职或是利害关系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的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有至少一个同类型项目成交记录(提供合同全文复印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城镇房屋排查核心指标质检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WLZB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按照《上海市城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排查系统中,由人工根据图片等系统信息,对采集的35万栋城镇房屋信息的核心指标进行逐条比对、复核,发现并修正问题数据,形成质检留痕记录,有序推进城镇房屋排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50万元(包括系统在线质检核查人工费45万元,技术支持、技术成果整理等费用5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无效。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合格供应商可于2023-05-09 09:00至2023-05-15 17:00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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