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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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同发改【202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青龙山农场场部;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综合间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通风、工艺管道等;生化池、深度处理池包括建筑、装饰、采暖、工艺管道等;污泥池包括建筑、装饰、工艺管道等;附属用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通风等;
2.4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2,122,993,39元 ;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
,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
,工期14
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各标段不可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2月-2023年04月)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中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
为2023年5月
17时00分至2023年5月1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6月
09时00分。
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同发改【202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青龙山农场场部;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综合间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通风、工艺管道等;生化池、深度处理池包括建筑、装饰、采暖、工艺管道等;污泥池包括建筑、装饰、工艺管道等;附属用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通风等;
2.4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2,122,993,39元 ;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各标段不可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2月-2023年04月)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中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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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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