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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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CG23020
项目名称: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192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329192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历天完成项目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5月0
至2023年05月1
,每天
00:00:00 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TQCG23020
项目名称: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192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329192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91924.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惠高速公路(公庄段)线外三改工程(第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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