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3年宁舟路、郭电路路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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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2023年宁舟路、郭电路路况提升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7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2023】7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宁县2023年宁舟路、郭电路路况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安镇、舟塔乡。
2.3 工程概况:改造道路全长17105米,其中宁舟路长8150米,改造路段为K0+000-K8+150段,路基宽6-8.5米,路面宽5-8米;郭电路长8955米,改造路段为K0+000-K8+955段,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路面结构为旧路路面整体加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06月0
至2023年09月0
,计9
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 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 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9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
起至2023年5月1
18:00时(北京
,下同)(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 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2023年宁舟路、郭电路路况提升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7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2023】7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宁县2023年宁舟路、郭电路路况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安镇、舟塔乡。
2.3 工程概况:改造道路全长17105米,其中宁舟路长8150米,改造路段为K0+000-K8+150段,路基宽6-8.5米,路面宽5-8米;郭电路长8955米,改造路段为K0+000-K8+955段,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路面结构为旧路路面整体加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06月0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 业绩 |
1.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 信誉 |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 ” 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未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近三年(自 2020 年1月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类似施工经验2年以上,具有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类似施工经验2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不能重复为同一业绩,且业绩 注: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 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 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9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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