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环己烷年度代储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环己烷年度代储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环己烷,估算总数量约1000吨(预估量仅作为评标参考,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
以订单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罐区;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到货6月1
前,其余发货
以订单为准;
4、最高限价:1300万元(含税);
5、关键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7、履约保证金:无; 8、质量保证期 :自到货验收起12个 月;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④.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
https://www.gsxt.gov.cn以及https://wenshu.court.gov.cn/)。“严重质量问题”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11〕8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为准。
⑤.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的。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年度。①②③④项材料由投标人提供,第⑤⑥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标的物(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网内状态正常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6、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初步评审表》。
7、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②.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按第六章中既定的“制造商授权书”模版提供);
③.产品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上述第“5”条执行);
④.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到货时取样抽检,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招标方进行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产品在其他企业使用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第一
告知招标方,未及时告知的,一旦查明,招标方有权按照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大小追溯投标人相应责任。
10、投标人在制造过程中对其材料、规格等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认可后方可执行,该认可并不免除投标人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11、各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技术需求确认表所列信息),均为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这些信息透露予任何第三方(包括接收方的关联企业)或用于本次采购之外的任何目的。
12、储运接车卸车通过快速接头连接金属软管,通过氮气压至储存罐(需要使用压力罐车供货)。收料口尺寸DN50,PN2.5 ;氮气接口尺寸DN25,PN2.5。罐车卸料接头和罐车压料接头需要提供与独山子石化公司相匹配的快速接头。
备注:第8~12条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
20时至2023年5月1
23:59:59时(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环己烷年度代储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环己烷,估算总数量约1000吨(预估量仅作为评标参考,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罐区;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到货6月1
4、最高限价:1300万元(含税);
5、关键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7、履约保证金:无; 8、质量保证期 :自到货验收起12个 月;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④.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
https://www.gsxt.gov.cn以及https://wenshu.court.gov.cn/)。“严重质量问题”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11〕8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为准。
⑤.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的。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年度。①②③④项材料由投标人提供,第⑤⑥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标的物(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网内状态正常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6、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初步评审表》。
7、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②.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按第六章中既定的“制造商授权书”模版提供);
③.产品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上述第“5”条执行);
④.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到货时取样抽检,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招标方进行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产品在其他企业使用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第一
10、投标人在制造过程中对其材料、规格等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认可后方可执行,该认可并不免除投标人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11、各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技术需求确认表所列信息),均为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这些信息透露予任何第三方(包括接收方的关联企业)或用于本次采购之外的任何目的。
12、储运接车卸车通过快速接头连接金属软管,通过氮气压至储存罐(需要使用压力罐车供货)。收料口尺寸DN50,PN2.5 ;氮气接口尺寸DN25,PN2.5。罐车卸料接头和罐车压料接头需要提供与独山子石化公司相匹配的快速接头。
备注:第8~12条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乐平市名口戴村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上高县线下上高县浩吉线铁路智慧护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崇仁县“天网”工程四期360条链路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1
-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十一)招标公告 2025-05-31
-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后厨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采购直线加速器维保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抚州市政务服务岗位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与监测服务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京北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农作物种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三亚中都置业中交·学府雅郡项目看房电瓶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