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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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行审投[2022]5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现对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2.3项目地点:主要分布于路南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共30个老旧小区;
2.4项目概况:本标段投资额约6523.89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24.91万平方米,小区建筑为62栋住宅楼;
2.5设计周期:3
历天(节点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
历天,施工图设计1
历天,具备审查条件);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等内容的工程测绘服务(含市政管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设计招标控制价:150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标段划分:本批次设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具体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6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2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05月0
-2023年05月1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
为:2023年05月2
09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行审投[2022]5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现对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选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2.3项目地点:主要分布于路南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共30个老旧小区;
2.4项目概况:本标段投资额约6523.89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24.91万平方米,小区建筑为62栋住宅楼;
2.5设计周期:3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等内容的工程测绘服务(含市政管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设计招标控制价:150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标段划分:本批次设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 |
||||||
序号 |
所属街道 |
所属社区 |
小区名称 |
涉及户数 (户) |
小区内楼栋数(栋)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1 |
路南街道 |
扁担河社区 |
通灌南路89号 |
85 |
4 |
1.03 |
2 |
路南街道 |
扁担河社区 |
朝阳中路31号楼 |
80 |
1 |
0.64 |
3 |
路南街道 |
扁担河社区 |
小学路16号 |
156 |
4 |
1.7 |
4 |
路南街道 |
公园社区 |
海昌北路45号楼 |
80 |
1 |
1 |
5 |
路南街道 |
贾圩社区 |
汇富园 |
55 |
2 |
1 |
6 |
路南街道 |
贾圩社区 |
三号公寓 |
90 |
3 |
1 |
7 |
路南街道 |
葵花社区 |
通灌南路67、69号楼 |
47 |
2 |
1 |
8 |
路南街道 |
向阳社区 |
国安小区 |
86 |
3 |
1.3 |
9 |
路南街道 |
向阳社区 |
海昌南路18号 |
39 |
1 |
0.35 |
10 |
路南街道 |
向阳社区 |
通灌南路39号 |
50 |
1 |
0.45 |
11 |
路南街道 |
向阳社区 |
海连中路58号 |
52 |
1 |
0.46 |
12 |
路南街道 |
延东社区 |
海昌南路47号 |
40 |
1 |
0.32 |
13 |
路南街道 |
盐河社区 |
运输巷1号、2号 |
144 |
2 |
1.26 |
14 |
新东街道 |
广场社区 |
蜂疗小区 |
36 |
1 |
0.4 |
15 |
新东街道 |
广场社区 |
马跳宿舍 |
36 |
1 |
0.4 |
16 |
新东街道 |
广场社区 |
振兴小区 |
162 |
3 |
1.5 |
17 |
新东街道 |
振东社区 |
郁香村公寓 |
112 |
2 |
1.4 |
18 |
新东街道 |
龙尾社区 |
龙河南路9、11、13、13号西院 |
112 |
3 |
0.87 |
19 |
新东街道 |
龙尾社区 |
海连东路22号 |
70 |
2 |
0.68 |
20 |
新东街道 |
利民社区 |
楼西巷(1、2号楼) |
96 |
2 |
1.12 |
21 |
新东街道 |
利民社区 |
陇海东路(6-1、6-2、1、2、4号楼) |
168 |
5 |
1.5 |
22 |
新东街道 |
利民社区 |
新东综合楼小区 |
50 |
1 |
0.55 |
23 |
新东街道 |
新城社区 |
马艞生活区 |
44 |
2 |
0.4 |
24 |
新海街道 |
镇海社区 |
新孔南路27号 |
48 |
2 |
0.45 |
25 |
新海街道 |
镇海社区 |
新孔南路31号 |
42 |
1 |
0.4 |
26 |
新海街道 |
镇海社区 |
警校宿舍 |
48 |
2 |
0.44 |
27 |
新海街道 |
富强社区 |
富强路A1、A2 |
156 |
2 |
1.2 |
28 |
新海街道 |
镇海社区 |
千禧公寓 |
67 |
2 |
0.93 |
29 |
新海街道 |
常乐社区 |
常乐雅居 |
52 |
3 |
1.2 |
30 |
路南街道 |
向阳社区 |
海昌南路30-1号、30-2号 |
48 |
2 |
0.54 |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6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2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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