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17局沙坪坝区渝黔铁路茅山峡、18局渝昆高铁引入线、19局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宣富高速公路、港航局巴南区界石S分区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新建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G5012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交通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高速铁建万开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2新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渝黔铁路茅山峡转体桥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4在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部,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铁城电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5新建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南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6新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G5012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县)。合同金额12.14亿元,合同工期60月,开工日期:2022年6月,竣工日期:2027年6月。主要工程: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路线起于(K0+117.211)鹿山互通,顺接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万州南环高速),下穿G42沪蓉高速公路,经坝上大桥、普安隧道,止于(K7+613)高粱镇顺安村老屋院子附近,全长7.49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鹿山枢纽互通、普安隧道。主线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上下行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0m。 A1标项目总造价约为12.13亿,其中土建约9.35亿,机电2.78亿元,全长6294m,总工期60个月,起止桩号为K0+117.211~K7+613,主要工程量为:路基长2543 m,挖方118万方,填方23.5万方;桥梁 8 座 2007.68 m,其中桩基200根,T梁预制安装316片(20米38片、30米95片、40米183片),现浇箱梁19孔;隧道1座,左线长4207m,右线长4193m;下穿G42通道1处 73 m;涵洞10座;改移路4处。
2.1.2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渝黔铁路茅山峡转体桥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县)。合同金额0.56亿元,合同工期20个月,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
6月。主要工程:本项目改建铁路渝黔引入重庆枢纽茅山峡公路改移项目,本桥梁位于该项目中新建二级公路G2线,与歌乐山至双碑线路所联络左线交叉的里程为LnZDK2+175=G2K0+410,桥梁全长136.7m,桥梁跨度为(34+60+34)m,为变高斜腹板连续箱梁。
2.1.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县)。合同金额25.5亿元,合同工期71月,开工日期:2021年10月,竣工日期:2027年8月。主要工程:路基2段0.56km,特大桥2座2.879km,隧道1座8.77km,长水机场站明挖段0.444km,正线无砟道床28.2铺轨公里、站线无砟道床3.7铺轨公里。
2.1.4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区(县)。合同金额0.7亿元,合同工期11月,开工日期:2023年4月,竣工日期:20
3月。主要工程: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主线上跨沪昆高铁多乐铺隧道立交桥工程。
2.1.5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县)。合同金额17.57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2月,竣工日期: 202
11月。主要工程: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 宿舍楼、图书馆、创新孵化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2.1.6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合同金额9.12亿元,合同工期18月,开工日期:2023年4月,竣工日期:20
10月。主要工程: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道路工程)位于巴南区界石镇,西邻内环快速路,东至东城大道,南至石桂大道,总占地面积约2.2平方公里。项目共包含18条市政道路(H1~H13路、Z1~Z5路),总长约15.344km,单条道路最长2.355km。其中有2条城市主干路,3条城市次干道,13条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50km/h,本项目中共设置10座桥梁,桥梁总长1.665km。人行步道6条,总长约1.06km,路幅宽度8m。中标金额9.12亿元,本项目施工工期为54
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型钢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要求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可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投标TNGC02包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钢材、型钢的资格条件要求。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5月
17时00分。
1.1新建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G5012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交通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高速铁建万开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2新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渝黔铁路茅山峡转体桥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4在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部,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铁城电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1.5新建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南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6新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G5012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县)。合同金额12.14亿元,合同工期60月,开工日期:2022年6月,竣工日期:2027年6月。主要工程: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A1合同段路线起于(K0+117.211)鹿山互通,顺接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万州南环高速),下穿G42沪蓉高速公路,经坝上大桥、普安隧道,止于(K7+613)高粱镇顺安村老屋院子附近,全长7.49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鹿山枢纽互通、普安隧道。主线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上下行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0m。 A1标项目总造价约为12.13亿,其中土建约9.35亿,机电2.78亿元,全长6294m,总工期60个月,起止桩号为K0+117.211~K7+613,主要工程量为:路基长2543 m,挖方118万方,填方23.5万方;桥梁 8 座 2007.68 m,其中桩基200根,T梁预制安装316片(20米38片、30米95片、40米183片),现浇箱梁19孔;隧道1座,左线长4207m,右线长4193m;下穿G42通道1处 73 m;涵洞10座;改移路4处。
2.1.2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渝黔铁路茅山峡转体桥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县)。合同金额0.56亿元,合同工期20个月,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
2.1.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引入昆明枢纽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县)。合同金额25.5亿元,合同工期71月,开工日期:2021年10月,竣工日期:2027年8月。主要工程:路基2段0.56km,特大桥2座2.879km,隧道1座8.77km,长水机场站明挖段0.444km,正线无砟道床28.2铺轨公里、站线无砟道床3.7铺轨公里。
2.1.4中铁十九局集团宣富高速公路涉铁项目四标段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区(县)。合同金额0.7亿元,合同工期11月,开工日期:2023年4月,竣工日期:20
2.1.5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PPP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县)。合同金额17.57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2月,竣工日期: 202
2.1.6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合同金额9.12亿元,合同工期18月,开工日期:2023年4月,竣工日期:20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型钢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要求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投标TNGC02包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钢材、型钢的资格条件要求。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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