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96,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7,523.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7,523.6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4,287.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4,287.3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3,536.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3,536.4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
合同包预算金额:339,326.9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9,326.9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1,925.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1,925.6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5月0
至2023年05月1
,每天
08:00:00至11:30:00,
14:00:00至17:30:00(北京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05月2
09时30分00秒(北京
)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96,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7,523.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7,523.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97,523.69 | 2,897,523.69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4,287.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4,287.3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84,287.32 | 2,084,287.32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3,536.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3,536.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73,536.46 | 1,773,536.46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
合同包预算金额:339,326.9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9,326.9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9,326.93 | 339,326.93 |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1,925.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1,925.6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1,925.60 | 1,001,925.60 |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南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北区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榆林高新区园林所自行养护服务项目市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5(榆林高新区绿地清理地被及枯枝落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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