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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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GBZ0084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GBZ00842
2.5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
2.6建设规模: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具体任务规模详见任务划分表。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中的小蜀山西路、铭传北路为城市主干道,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30420万元,设计费预算3615万元,分成两个任务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73
历天)。
2.9招标范围:拟招标确定两家单位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设计周期要求:招标人明确修改内容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工程内容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工程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2、3.3 和 3.6 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 3.6 条要求。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2023年5月
至开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5月2
10时00分
6.开标
6.1开标
:2023年5月2
10时00分。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GBZ0084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GBZ00842
2.5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
2.6建设规模: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设计具体任务规模详见任务划分表。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中的小蜀山西路、铭传北路为城市主干道,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30420万元,设计费预算3615万元,分成两个任务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73
2.9招标范围:拟招标确定两家单位为2023年第一批次市政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设计周期要求:招标人明确修改内容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2、3.3 和 3.6 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 3.6 条要求。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6.开标
6.1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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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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