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金桦路(梧桐路-埃字河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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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金桦路(梧桐路-埃字河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连高审批复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海州工业集中区东片区,道路北起梧桐路,南至埃字河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1507.583米,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给水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服务期:39
历天(开工
以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103万元(高于该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9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12号文、连建发336号、连建发338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若监理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开始
:2023年 04 月 28 日至 2023年05月 10 日(北京
)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 5月 23日 9 时0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金桦路(梧桐路-埃字河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连高审批复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海州工业集中区东片区,道路北起梧桐路,南至埃字河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1507.583米,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给水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服务期:39
2.5监理费最高限价:103万元(高于该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9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12号文、连建发336号、连建发338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6 分 监理方案: 24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6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最高投标限价B=103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36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36分 | ||
监理方案 (24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4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4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4 | |||
合同及信息 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3 | |||
注: 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 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26分) | 总监理工程师 (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满5年的,得2分,满3(含)-5年的,得1分,3年以下不得分,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此项最多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 3、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道桥专业的,得2分。 注: 1)道桥专业包括: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道桥、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 2)证书等资料在投标截止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 (20分)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及其他监理人员: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满足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如有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所学专业为道桥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如有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上述其他监理人员中,如有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5、上述监理机构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含总监) 6、增加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道桥专业包括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道桥、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注册专业以注册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注册证书未标明注册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老毕业证书不可学信网查询的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提供所毕业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不得为退休人员。 |
20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 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激光测距仪设备齐全得6分,每少一件扣1分;注: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以已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 6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8分): 企业自2019年1月 说明: (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等原件扫描件上传;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前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竣工验收证明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 (2)类似业绩认定 |
8分 |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若监理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开始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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