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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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批文:漯发改投资【2023】113号和漯发改社会【2022】76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8%+52%。招标人为漯河市殡仪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EPC)
2.2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配套资金,投资额约5000万元,资金已落实。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解放路南段,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34957.25㎡,总建筑面积6736.20㎡,全部为新建。本次报建守灵室(2层)3344.01㎡、殡葬服务中心(3层)3203.57㎡、污水处理设施135㎡、公厕1处53.62㎡。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6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5个。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园林绿化、墓穴深化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540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显示查询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04-28 00:00:00(北京
、下同)至2023-05-19 09:30:00,注册后查看下载。
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批文:漯发改投资【2023】113号和漯发改社会【2022】76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8%+52%。招标人为漯河市殡仪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EPC)
2.2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配套资金,投资额约5000万元,资金已落实。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解放路南段,漯河市卧龙生态殡葬服务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34957.25㎡,总建筑面积6736.20㎡,全部为新建。本次报建守灵室(2层)3344.01㎡、殡葬服务中心(3层)3203.57㎡、污水处理设施135㎡、公厕1处53.62㎡。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6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5个。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园林绿化、墓穴深化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540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显示查询
3.3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04-28 00:0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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