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油山镇等四个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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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油山镇等四个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社【2021】4号
1.5 项目代码:2102-440282-04-01-92652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除争取省、市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界址镇卫生院、油山镇卫生院、邓坊镇卫生院、坪田镇卫生院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1.界址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新建一栋四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门诊诊室、护士业务室、输液室、观察室、卫生间;B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妇产科诊室、妇检室、分娩室、医生值班室;住院部业务室、治疗室、病房等。
2.油山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新建一栋五层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3669平方米。建设功能科室(检验、B 超)、住院部、公卫防保用房等。
3.邓坊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新建一栋四层业务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诊室、药房、输液室、护理部、留观室、清创手术室、抢救室、中医馆、值班室、X 光室、功能科;妇产科、化验室、预防接种门诊、儿检室、防保科、病房。
4.坪田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新建一栋五层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2331平方米。含预防接种室、中医馆、诊室、检验室、病房等。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6035.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920.00万元、勘察费用约31.50万元、设计费用约142.90万元。
界址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271.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2.00万元;
油山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128.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32.85万元;
邓坊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271.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2.00万元;
坪田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63.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43.15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至(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等);
(2)设计部分:
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费由中标人代付;
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勘察、设计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5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
(2)初步设计修编审核阶段:出具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详细详细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含绿色建筑);
(4)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
(4)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3.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3.5 其他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2023年5月1
9时30分
1.1 项目名称: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油山镇等四个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社【2021】4号
1.5 项目代码:2102-440282-04-01-92652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除争取省、市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界址镇卫生院、油山镇卫生院、邓坊镇卫生院、坪田镇卫生院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1.界址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新建一栋四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门诊诊室、护士业务室、输液室、观察室、卫生间;B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妇产科诊室、妇检室、分娩室、医生值班室;住院部业务室、治疗室、病房等。
2.油山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新建一栋五层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3669平方米。建设功能科室(检验、B 超)、住院部、公卫防保用房等。
3.邓坊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新建一栋四层业务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诊室、药房、输液室、护理部、留观室、清创手术室、抢救室、中医馆、值班室、X 光室、功能科;妇产科、化验室、预防接种门诊、儿检室、防保科、病房。
4.坪田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新建一栋五层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2331平方米。含预防接种室、中医馆、诊室、检验室、病房等。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6035.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920.00万元、勘察费用约31.50万元、设计费用约142.90万元。
界址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271.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2.00万元;
油山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128.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32.85万元;
邓坊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271.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2.00万元;
坪田镇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63.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43.15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至(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等);
(2)设计部分:
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费由中标人代付;
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勘察、设计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5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
(2)初步设计修编审核阶段:出具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详细详细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含绿色建筑);
(4)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
(4)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3.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
2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4.获取招标文件2023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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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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