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粤电广场A、B座绿化租摆及其养护服务公告
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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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电广场A、B座绿化租摆及其养护服务属于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天河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制售职工膳食,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房地产中介;绿化及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机械设备维修。
(二)招标范围:
一、A和B座外围绿化种植租摆及其养护部分
1.粤电广场围墙范围内的全部植物、花草、草地,及粤电广场A座正门外围广场左右两边、次大堂对出位置、天面小花园草地及植物的养护;B座南门、西门、东门、北门门前两侧植物的养护; B座北门左边位置、南出车口小花池植物养护及布景;B座喷水池边上、东面围墙及花基花卉植物种植养护;B座H层小花园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及修剪。累计服务面积约为1897㎡,具体构成如下:
(1)粤电广场A座首层外围绿地,约1300㎡;
(2)粤电广场A座32层天台花园,约277㎡;
(3)粤电广场B座H层天台花园,约320㎡。
注:有关面积标注不影响乙方应针对上述标识范围全面提供服务。
2.所有植物的浇灌排水、施肥、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枯枝黄叶清理,以及遇特殊情况(如重大庆典活动或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任务需无条件支持配合招标方的绿化工作等。
二、A和B座室内绿化租摆及其养护部分
1.绿化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4、6、8、10号粤电广场A、B座。
2.绿化服务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室内和公共区域部分),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摆放情况按实结算。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含税)384万元/2年,服务期限为2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年,如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本合同价格及条款续签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参与本次采购并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出借企业资格或资质投标、其它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将被直接否决。
(5)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与招标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若投标人故意隐瞒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签订合同的,将解约,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
(1)从2020年1月
至今,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国内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3年04月2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4月2
00:00起,至2023年05月0
23:59止。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2023年05月1
09时00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天河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制售职工膳食,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房地产中介;绿化及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机械设备维修。
(二)招标范围:
一、A和B座外围绿化种植租摆及其养护部分
1.粤电广场围墙范围内的全部植物、花草、草地,及粤电广场A座正门外围广场左右两边、次大堂对出位置、天面小花园草地及植物的养护;B座南门、西门、东门、北门门前两侧植物的养护; B座北门左边位置、南出车口小花池植物养护及布景;B座喷水池边上、东面围墙及花基花卉植物种植养护;B座H层小花园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及修剪。累计服务面积约为1897㎡,具体构成如下:
(1)粤电广场A座首层外围绿地,约1300㎡;
(2)粤电广场A座32层天台花园,约277㎡;
(3)粤电广场B座H层天台花园,约320㎡。
注:有关面积标注不影响乙方应针对上述标识范围全面提供服务。
2.所有植物的浇灌排水、施肥、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枯枝黄叶清理,以及遇特殊情况(如重大庆典活动或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任务需无条件支持配合招标方的绿化工作等。
二、A和B座室内绿化租摆及其养护部分
1.绿化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4、6、8、10号粤电广场A、B座。
2.绿化服务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室内和公共区域部分),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摆放情况按实结算。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含税)384万元/2年,服务期限为2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年,如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本合同价格及条款续签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参与本次采购并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出借企业资格或资质投标、其它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将被直接否决。
(5)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与招标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若投标人故意隐瞒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签订合同的,将解约,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
(1)从2020年1月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3年04月2
1、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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