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教育局(段郢乡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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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教育局(段郢乡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审字【2023】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南县教育局,招标人为阜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段郢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土建、学生宿舍楼安装、室外给排水、室外强弱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补充答疑文件等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6580218.29元
2.7 其他:1、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内容与系统内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且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 5 份用于备案。各投标人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各投标人代表也可以提前通过手机或电脑等终端下载“钉钉”app,在本项目开标
前一小时内通过“钉钉”app 扫描“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二维码”(后附开标会直播室二维码)进群观看本项目的开标现场直播。
2、开标时,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必须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已解密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开标相关信息的确认由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发至开标会直播间,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前及时回复、确认,如唱标记录(开标记录)等。摇号时(本项目使用系统摇号或摇号机摇号),若各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5 分钟提异议
),最迟须在开标会结束后 5 分钟内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文字形式在开标会直播间提出,超时未提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后期针对本环节的异议不予接收。
3、评标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保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状态,以便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电话询标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询标,并在规定的
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责任自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10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6其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即: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 年 5月15 日 9 时 30 分。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教育局(段郢乡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审字【2023】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南县教育局,招标人为阜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段郢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土建、学生宿舍楼安装、室外给排水、室外强弱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补充答疑文件等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6580218.29元
2.7 其他:1、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2、开标时,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必须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已解密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开标相关信息的确认由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发至开标会直播间,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前及时回复、确认,如唱标记录(开标记录)等。摇号时(本项目使用系统摇号或摇号机摇号),若各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5 分钟提异议
3、评标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保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状态,以便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电话询标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询标,并在规定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10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6其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即: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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