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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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长庆油田公司第十采油厂设备修理修缮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为保证厂属采油单位缓冲罐正常运行,需对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缓冲罐进行维修、调试、修后检测等作业,确保其安全、稳定、正常运行;项目费用预计约260万元;所维修类型有5m3、8m3、10m3、20m3、40m3等缓冲罐,预计维修撬装缓冲罐15具,其他类型缓冲罐30具。具体工作量不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地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本项目所属区域为乔河、柔远、五蛟、华庆、元城等5个采油作业区。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
,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至少有一项缓冲罐维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投标人人员、设备、场地能满足项目需求,具体见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其他要求:
3.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8.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单位不得是招标方管理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经办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合同谈判等重要涉及经济往来的授权委托人也不得是甲方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退出领导岗位和公司员工。
3.8.3投标人不得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4月23日至2023 年5月
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缓冲罐维修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长庆油田公司第十采油厂设备修理修缮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为保证厂属采油单位缓冲罐正常运行,需对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缓冲罐进行维修、调试、修后检测等作业,确保其安全、稳定、正常运行;项目费用预计约260万元;所维修类型有5m3、8m3、10m3、20m3、40m3等缓冲罐,预计维修撬装缓冲罐15具,其他类型缓冲罐30具。具体工作量不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地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本项目所属区域为乔河、柔远、五蛟、华庆、元城等5个采油作业区。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
3.4人员要求:投标人人员、设备、场地能满足项目需求,具体见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其他要求:
3.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8.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单位不得是招标方管理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经办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合同谈判等重要涉及经济往来的授权委托人也不得是甲方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退出领导岗位和公司员工。
3.8.3投标人不得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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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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