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陵片区高亭司镇集中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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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陵片区高亭司镇集中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复62号、永发改复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初步设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陵片区高亭司镇集中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地点:永兴县高亭司镇。
2.3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建设黄里村、儒林村2个安置点,共建设25栋5+1多层住宅及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4986.5㎡,安置户数250户、1040人,配套建设绿化、水、电、气及小区道路(宽6m,长2km)等公共设施(具体以批复的方案为准)。
2.4服务期限:54
历天(具体根据项目进展
确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后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统筹勘察、设计、招标、监理、造价、竣工等阶段或咨询管理工作;(2)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3)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问题;(4)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供委托方参考决策;(5)进行工程成本管控,及时汇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合同调差费用等;(6)办理项目报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等相关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依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经招标人同意的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
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___年___月___日起)不少于___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且必须是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注:(1)勘察、设计、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
以中标通知书签署
或合同签订
为准;(2)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监理业务手册(
以监理业务手册签署
为准);(3)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 (3)、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4)、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拟任监理负责人在监情况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拟任监理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6)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作只能由一家联合体单位承担。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5月1
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陵片区高亭司镇集中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地点:永兴县高亭司镇。
2.3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建设黄里村、儒林村2个安置点,共建设25栋5+1多层住宅及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4986.5㎡,安置户数250户、1040人,配套建设绿化、水、电、气及小区道路(宽6m,长2km)等公共设施(具体以批复的方案为准)。
2.4服务期限:54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后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统筹勘察、设计、招标、监理、造价、竣工等阶段或咨询管理工作;(2)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3)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问题;(4)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供委托方参考决策;(5)进行工程成本管控,及时汇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合同调差费用等;(6)办理项目报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等相关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依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经招标人同意的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
3.2.3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___年___月___日起)不少于___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且必须是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注:(1)勘察、设计、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 (3)、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4)、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拟任监理负责人在监情况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拟任监理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6)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作只能由一家联合体单位承担。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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