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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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二、项目概括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9198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计划为江宁校区安评中心、同位素楼、经管文楼、体育场、门诊楼和医学实验楼依实际需求进行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配备安装,实现新装设备与已有各类消防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兼容,运转正常。包含部分楼宇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湿式报警装置约5套、感烟探测器约822个、声光报警器约60个及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安装连接需要的相关配线配管,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管路开挖、铺设、回填、现场拆装、恢复相关等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中经管文楼总包施工
预计为2023年5月1
至7月1
,门诊楼总包施工
预计为2023年6月2
至8月2
,中标单位需在该楼宇总包施工期间完成相关消防改造施工工作,所有进场、撤场及其他产生费用均须包含在综合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工程总工期不超过5
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
2023/4/20-2023/4/25
四、招标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3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因特殊情况迟缴或免缴社保的,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供应商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内容如下: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4月1
至 2023年04月2
,每天
9:00至11: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5月0
13点00分(北京
)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二、项目概括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9198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八期工程,计划为江宁校区安评中心、同位素楼、经管文楼、体育场、门诊楼和医学实验楼依实际需求进行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配备安装,实现新装设备与已有各类消防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兼容,运转正常。包含部分楼宇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湿式报警装置约5套、感烟探测器约822个、声光报警器约60个及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安装连接需要的相关配线配管,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管路开挖、铺设、回填、现场拆装、恢复相关等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中经管文楼总包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
2023/4/20-2023/4/25
四、招标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3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因特殊情况迟缴或免缴社保的,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供应商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内容如下: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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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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