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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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鸡西市交通运输局以鸡交政发【2023】59文件【关于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补贴资金和区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实施范围为K0+000-K10+382.883、K10+650-K13+597,实施长度13.329Km。将旧路面面层挖除,重新铺筑基层面层,并铺筑2cm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5cmAC16中粒沥青混凝土面层,涵洞9道。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麻山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
,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
,工期16
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
(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5)信誉:
1.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近三年(2020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7.本次招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5.投标人填报的报名和公示信息作为评标结果公示时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和项目业绩,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23年04月2
23时00分至2023 年04月2
00时00分(北京
,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
为2023年05月15 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鸡西市交通运输局以鸡交政发【2023】59文件【关于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鸡西市麻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补贴资金和区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麻山区麻山-和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实施范围为K0+000-K10+382.883、K10+650-K13+597,实施长度13.329Km。将旧路面面层挖除,重新铺筑基层面层,并铺筑2cm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5cmAC16中粒沥青混凝土面层,涵洞9道。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麻山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K0+000-K10+382.883 | 13.329km | 将旧路面面层挖除,重新铺筑基层面层,并铺筑2cm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5cmAC16中粒沥青混凝土面层,涵洞9道。 | 11,003,883.55 |
K10+650-K13+59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
(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5)信誉:
1.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五年(2018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近三年(2020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7.本次招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5.投标人填报的报名和公示信息作为评标结果公示时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和项目业绩,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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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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