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用液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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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用液氮(带量)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液氮采购是由于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8000Nm3 /h 氮气系统优化及新增中压氮气管网项目”建设即将进入尾期,根据项目组施工安排和排定进度,拟于5月1
中交,届时具备收储液氮的条件。同时,按照公司生产部的筹划,要求本项目于5月底前具备液氮汽化后外送低压氮气管网的条件,满足炼油装置停工置换的需求。
罐区有2 具 1500m³的液氮储罐,液氮储罐充装系数按照 0.8 核算,两具1500m³的液氮储罐共可收储2400m³的液氮。由于液氮密度为 810kg/m³,2400m³的液氮重约1944吨。需用槽车进行拉运,槽车有25吨和30吨两种型号。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本次采购物资种类为通用化工产品下的无机化工产品,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招标预估金额210万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等),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2.2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中压氮气管网项目液氮罐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3日内到货;若因兰州石化排产等原因造成20
12月3
前未完成交货,合同余量随即终止。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2.5技术要求:GB/T8979-2008(高纯氮)标准执行。
2.7 产品质保期和服务要求:预计通知第一批需连续一次性交货,按兰州石化公司此项目工作安排,2023年5月1
具备收储液氮条件,条件具备后通知发货,第一次供货需填满液氮储罐,数量为1500-2000吨,中标人接兰州石化公司物采部通知后须在3天内到货,投标人投标时须书面承诺满足此要求,不满足此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9 预计通知第一批需连续一次性交货,按兰州石化公司此项目工作安排,2023年5月1
具备收储液氮条件,条件具备后通知发货,第一次供货需填满液氮储罐,数量为1500-2000吨,中标人接兰州石化公司物采部通知后须在3天内到货,投标人投标时须书面承诺满足此要求,不满足此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 年4月2
至2023年4月2
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用液氮(带量)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液氮采购是由于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8000Nm3 /h 氮气系统优化及新增中压氮气管网项目”建设即将进入尾期,根据项目组施工安排和排定进度,拟于5月1
罐区有2 具 1500m³的液氮储罐,液氮储罐充装系数按照 0.8 核算,两具1500m³的液氮储罐共可收储2400m³的液氮。由于液氮密度为 810kg/m³,2400m³的液氮重约1944吨。需用槽车进行拉运,槽车有25吨和30吨两种型号。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本次采购物资种类为通用化工产品下的无机化工产品,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招标预估金额210万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等),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每吨最高限价 (元、含税) |
备注 |
1 | 液氮 | 10003080162 | 吨 | 3500 | 575元/吨 | GB/T8979-2008高纯氮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2.5技术要求:GB/T8979-2008(高纯氮)标准执行。
2.7 产品质保期和服务要求:预计通知第一批需连续一次性交货,按兰州石化公司此项目工作安排,2023年5月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9 预计通知第一批需连续一次性交货,按兰州石化公司此项目工作安排,2023年5月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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