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8
收藏项目
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SJ2023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黑发改交通函〔2023〕2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LSJ2023001
2.2项目名称: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国道绥沈公路肇源县过境段,主线路线全长9.055公里;拟设置涵洞16 道;平面交叉11处。
支线路线全长5.636公里;涵洞1 道;平面交叉6 处,支线全线设置路灯180个。
本项目属于国家公路网规划的国家普通公路网 47 条北南纵线中的第 3 条纵线。区域内有 2 条高速、1 条国道,2 条省道。高速公路方面大广高速承担肇源县南北向主要运输通道,哈肇高速撑到肇源县东西向主要运输通道,并在肇源县与大广高速连通;国道公路方面即为绥沈公路,区域内串联起肇州、肇源、松原等地;省道哈安公路连接二站镇、肇源县、古恰乡等地,省道肇新公路连接肇源县、头台镇等地。
主线及支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80km/h,支60km/h。
项目估算总投资70987.69万元。其中,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 12677 万元;其余由肇源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图纸)编制、施工过程后期服务、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2.6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3
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按照招标人
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号:SJ1标段),招标控制价1364万元。
2.8质量要求: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及取得批复”。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1)在近5年内(2018年03月0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注:业绩指的是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 2022年1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间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社保证明材料人员较多,需将拟委任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人员做明显标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被 202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1)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注: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载
为2023年4月1
9时至2023年4月2
9时(北京
,下同)。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SJ2023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黑发改交通函〔2023〕2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LSJ2023001
2.2项目名称: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国道绥沈公路肇源县过境段,主线路线全长9.055公里;拟设置涵洞16 道;平面交叉11处。
支线路线全长5.636公里;涵洞1 道;平面交叉6 处,支线全线设置路灯180个。
本项目属于国家公路网规划的国家普通公路网 47 条北南纵线中的第 3 条纵线。区域内有 2 条高速、1 条国道,2 条省道。高速公路方面大广高速承担肇源县南北向主要运输通道,哈肇高速撑到肇源县东西向主要运输通道,并在肇源县与大广高速连通;国道公路方面即为绥沈公路,区域内串联起肇州、肇源、松原等地;省道哈安公路连接二站镇、肇源县、古恰乡等地,省道肇新公路连接肇源县、头台镇等地。
主线及支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80km/h,支60km/h。
项目估算总投资70987.69万元。其中,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 12677 万元;其余由肇源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图纸)编制、施工过程后期服务、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2.6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3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按照招标人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肇源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号:SJ1标段),招标控制价1364万元。
2.8质量要求: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及取得批复”。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1)在近5年内(2018年03月0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注:业绩指的是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 2022年1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被 202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1)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注: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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