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总成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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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总成测试系统招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电池总成测试系统招标
2.2采购货物数量:3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长春市,研发总院电池所新基地电池试验室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594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
晚于2022年1月
的,填写2022年的财务数据);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3年以上制造经验。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出具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
之前的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货物名称、数量、双方名称、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2.投标人近3年具有2套及以上类似设备的销售经验。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出具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
之后的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货物名称、数量、双方名称、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
23:00至2023年4月2
17:00(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电池总成测试系统招标
2.2采购货物数量:3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充放电测试仪 | 3套 |
2. | 电池包水冷装置 | 3套 |
3. | 环境舱 | 3套 |
4. | 上位机专用电脑 | 3台 |
5. | 其它与上述设备相关的附件 | 2套 |
6. | 正常运行二年用随机备件、易损件、消耗品 | 3套 |
2.3交货地点:长春市,研发总院电池所新基地电池试验室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594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3年以上制造经验。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出具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货物名称、数量、双方名称、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2.投标人近3年具有2套及以上类似设备的销售经验。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出具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货物名称、数量、双方名称、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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