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集中物资类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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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能力。
(2)在与国家发布的强制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4月1
9:00至4月1
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首次应答截止
,下同):2023年4月2
8:00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
项目采购需求清单(物资) | |||||||||||||||||||||
序号 | 批次编号 | 采购编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数量 | 单位 | 打分权重(技术:价格:商务) | 价格打分办法 | 交货日期 | 专用资格要求 | 合同条款说明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 | 是否为框架采购 | 框架授标原则 | 框架二阶段分配原则 | 应答供应商仅为1家时是否继续谈判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元) |
1 | SGITG-2023FW03 | SGITG-2023FW02-01-2 | FW02-01-2 | 集团营销中心 | 实验组团A座416会议室音频设备采购 | 一拖二无线双持话筒 | 1 | 个 | 50:40:10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 三年三项要求:2020年1月 其他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仅适用于电话会议终端设备)。 |
无 | 预付:进度:验收:质保0:0:95:5 | 是 | 否 | / | / | 是 | / | 2600 |
智能无线会议单元话筒 | 16 | 个 | |||||||||||||||||||
智能无线会议中心 | 1 | 个 | |||||||||||||||||||
时序电源控制器 | 1 | 片 |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 | 个 | |||||||||||||||||||
数字反馈抑制器 | 1 | 个 | |||||||||||||||||||
2 | SGITG-2023FW03 | SGITG-2023FW03-01 | FW03-01 | 信产继远软件 | 数字孪生实验室2023年设备购置 | GPU服务器 | 1 | 个 | 50:40:10 | 最低评标价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供货 | 三年三项要求:2020年1月 |
无 | 预付:到货:投运:质保0:0:95:5 | 是 | 否 | / | / | 是 | / | 30300 |
工作站 | 45 | 个 | |||||||||||||||||||
3 | SGITG-2023FW03 | SGITG-2023FW03-02 | FW03-02 | 信产继远软件 | 数字孪生实验室2023年软件购置 | 数字孪生建模软件 | 1 | 套 | 50:40:10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供货。 | 三年三项要求:2020年1月 |
无 | 预付:到货:投运:质保0:0:95:5 | 是 | 否 | / | / | 是 | / | 16400 |
数字孪生渲染软件 | 1 | 套 | |||||||||||||||||||
4 | SGITG-2023FW03 | SGITG-2023FW03-03 | FW03-03 | 信产杨家湾水电 | 发电厂计算机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 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 | 1 | 套 | 50:40:10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
三年三项要求:2020年1月 其他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无 | 预付:到货:投运:质保10:60:25:5 | 是 | 否 | / | / | 是 | / | 51200 |
继电保护系统:1G发电机保护屏、2G发电机保护屏、3G发变组保护屏、1T主变保护屏、线路保护屏、厂变保护屏 | 1 | 个 | |||||||||||||||||||
直流系统 | 1 | 套 | |||||||||||||||||||
5 | SGITG-2023FW03 | SGITG-2023FW03-04 | FW03-04 | 信产研究院 | 边缘智能终端物品采购 | 边缘智能终端核心板元器件 | 10 | 块 | 50:40:10 | 最低评标价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 三年三项要求:2020年1月 |
无 | 预付:到货:投运:质保0:95%:0:5% | 是 | 否 | / | / | 是 | / | 1600 |
边缘智能终端底板元器件 | 5 | 块 | |||||||||||||||||||
边缘智能终端通信模组 | 20 | 块 | |||||||||||||||||||
边缘智能终端调试线等辅助材料 | 10 | 米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能力。
(2)在与国家发布的强制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4月1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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