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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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已由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赤松发改字【2023】78号文件及《关于研究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招标事宜的会议纪要》赤松政纪字【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奶业振兴专项债和松山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
2.2标段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太平地镇敖包吐村。
2.4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92097.01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奶业振兴专项债和松山区本级财政资金。
2.4.1计划投资额:本项目部分拟申请专项债资金47547.96万元,申请期限为15年,利率为 3.9%,项目建设期为 4 年,建设期利息为 3296.16 万元。如专项债不能足额到位,由松山区政府协助争取政策性资金和协助中标方争取银行贷款;
2.4.2项目设备投资。设备投资约126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由中标单位按项目可研及设计提供设备清单及购买设备发票。
2.4.3项目建设单位协助运营单位争取各级对奶牛养殖的政策和项目支持。
2.5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04.79亩,整体规划为12000头全群奶牛,项目按成母牛7200头,后备牛4800头(含犊牛)的基础设施设备等进行配套。项目按照成母牛饲养区和后备牛饲养区同时建设,养殖基地的牛舍、附属用房、设施及设备一次性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物:牛舍16栋,其中泌乳牛舍7栋、月龄牛舍8栋、干奶牛舍、特需牛舍1栋;赶牛通道7处;犊牛管理间1栋;小挤奶厅1栋;双转盘挤奶厅1栋;供热泵房4座;配电室5座;机械库1栋;危废暂存间1栋;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中转池建筑1栋;监控室2座;化验中心2座;改良中心2座;研发中心2座;大数据中心1座;消毒更衣室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垃圾间1座;精料库1栋;干草棚2栋;发酵分离车间1栋;垫料存储棚1栋;隔离牛舍1栋;井房6座;采暖小室16个。新建构筑物:停车场1处;收集池1个;中转池3个;集污池1个;消毒池2个;运动场54处;撬装式加油站1座,犊牛岛1000个;地磅2个;青储窖1个;晾晒场1个;雨水收集池1个;氧化塘3个;给水井30眼;检查井80个。新建其他附属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采暖工程;绿地工程;外网工程;给排水工程;围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防洪工程。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建成后运营(EPC+O)模式实施,包含本工程的前期报批报建、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直至全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承担建成后技术及运营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勘察: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 、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
2.6.2设计: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编制初设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参与竣工验收,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通过审查。
2.6.3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6.4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三通一平,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养殖区、养殖辅助区、配套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6.5运营:
(1)土地流转及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操作办法为建设单位协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中标单位按照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资金(土地流转资金包括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50元/亩计算,此费用用于村里帮助流转土地)。土地流转分为四个部分:
①耕地。自2023年1月
流转到2055年12月3
共33年。涉及养殖场区的流转土地,流转资金需一次性支付,即一次性支付33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具体费用金额按实际占地计算,支付
为2023年5月
前。养殖场区外流转的土地分二次支付流转费用,第一次支付前18年的土地流转费用,第二次支付后15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具体费用按实际占地计算,第一批流转资金于2023年5月
前支付,第二批流转资金于2037年5月
前支付。
②林地。养殖场区内林地占用补偿费及植被恢复费按照林业部门计算的数额支付。
③其它草地。养殖场区内其它草地占用补偿费及植被恢复费按照草原部门计算的数额支付。
④坟地。坟地按国家现行标准结合实际支付迁移费用。
(2)施工现场的土地租用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如因施工现场土地租用等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负责项目自主运营,运营方自行购置资产,终止本项目运营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4)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边建设边养殖,在专项债还本付息期间,每年的运营租金金额为专项债发行银行计算的专项债还本付息金额(详见专项债发行银行还本付息计算表,运营租金如有增减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专项债还本付息结束后,自专项债还本付息结束后次年起至项目运营结束前一年即2054年12月3
,年运营租金按设备投资额均摊,即设备投资按17年分摊作为年运营租金。2055年后如何运营或如何处置固定资产在建设运营合同中另行约定。
(5)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设施、车间等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养殖物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6)建设完成后由运营方自主运营,建设及运营期共计33年(运营期截止到2055年12月3
)。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项目运营期结束后,若中标运营方不再运营,招标人与运营方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运营方所购置资产,运营方自行处置,不可处置部分,招标人不予补偿。财政投入经第三方结算评估后的资产,除正常损耗外,盘亏资产须由运营方补偿给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8)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6.6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2.6.7质量保修:在运营期内免费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7计划工期:本项目为边建边养,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
为准,总期限为33年,视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工期,包含设计工期6
历天及施工工期73
历天。
2.8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标准:每年养殖量总计不少于12000头奶牛,其他运营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及运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以上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及运营服务的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适用);
3.2.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资质单位适用);
3.2.3设计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3业绩要求: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之间成员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 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月 1
17时30分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已由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赤松发改字【2023】78号文件及《关于研究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招标事宜的会议纪要》赤松政纪字【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奶业振兴专项债和松山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
2.2标段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赤诚峰味奶牛养殖基地85万平方米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太平地镇敖包吐村。
2.4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92097.01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奶业振兴专项债和松山区本级财政资金。
2.4.1计划投资额:本项目部分拟申请专项债资金47547.96万元,申请期限为15年,利率为 3.9%,项目建设期为 4 年,建设期利息为 3296.16 万元。如专项债不能足额到位,由松山区政府协助争取政策性资金和协助中标方争取银行贷款;
2.4.2项目设备投资。设备投资约126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由中标单位按项目可研及设计提供设备清单及购买设备发票。
2.4.3项目建设单位协助运营单位争取各级对奶牛养殖的政策和项目支持。
2.5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04.79亩,整体规划为12000头全群奶牛,项目按成母牛7200头,后备牛4800头(含犊牛)的基础设施设备等进行配套。项目按照成母牛饲养区和后备牛饲养区同时建设,养殖基地的牛舍、附属用房、设施及设备一次性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物:牛舍16栋,其中泌乳牛舍7栋、月龄牛舍8栋、干奶牛舍、特需牛舍1栋;赶牛通道7处;犊牛管理间1栋;小挤奶厅1栋;双转盘挤奶厅1栋;供热泵房4座;配电室5座;机械库1栋;危废暂存间1栋;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中转池建筑1栋;监控室2座;化验中心2座;改良中心2座;研发中心2座;大数据中心1座;消毒更衣室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垃圾间1座;精料库1栋;干草棚2栋;发酵分离车间1栋;垫料存储棚1栋;隔离牛舍1栋;井房6座;采暖小室16个。新建构筑物:停车场1处;收集池1个;中转池3个;集污池1个;消毒池2个;运动场54处;撬装式加油站1座,犊牛岛1000个;地磅2个;青储窖1个;晾晒场1个;雨水收集池1个;氧化塘3个;给水井30眼;检查井80个。新建其他附属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采暖工程;绿地工程;外网工程;给排水工程;围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防洪工程。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建成后运营(EPC+O)模式实施,包含本工程的前期报批报建、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直至全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承担建成后技术及运营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勘察: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 、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
2.6.2设计: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编制初设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参与竣工验收,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通过审查。
2.6.3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6.4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三通一平,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养殖区、养殖辅助区、配套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6.5运营:
(1)土地流转及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操作办法为建设单位协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中标单位按照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资金(土地流转资金包括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50元/亩计算,此费用用于村里帮助流转土地)。土地流转分为四个部分:
①耕地。自2023年1月
②林地。养殖场区内林地占用补偿费及植被恢复费按照林业部门计算的数额支付。
③其它草地。养殖场区内其它草地占用补偿费及植被恢复费按照草原部门计算的数额支付。
④坟地。坟地按国家现行标准结合实际支付迁移费用。
(2)施工现场的土地租用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如因施工现场土地租用等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负责项目自主运营,运营方自行购置资产,终止本项目运营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4)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边建设边养殖,在专项债还本付息期间,每年的运营租金金额为专项债发行银行计算的专项债还本付息金额(详见专项债发行银行还本付息计算表,运营租金如有增减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专项债还本付息结束后,自专项债还本付息结束后次年起至项目运营结束前一年即2054年12月3
(5)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设施、车间等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养殖物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6)建设完成后由运营方自主运营,建设及运营期共计33年(运营期截止到2055年12月3
(7)项目运营期结束后,若中标运营方不再运营,招标人与运营方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运营方所购置资产,运营方自行处置,不可处置部分,招标人不予补偿。财政投入经第三方结算评估后的资产,除正常损耗外,盘亏资产须由运营方补偿给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8)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6.6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2.6.7质量保修:在运营期内免费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7计划工期:本项目为边建边养,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
2.8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标准:每年养殖量总计不少于12000头奶牛,其他运营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及运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以上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及运营服务的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适用);
3.2.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资质单位适用);
3.2.3设计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3业绩要求: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之间成员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 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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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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