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塔内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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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石油股份工程6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采购。
2.2招标范围:塔内件4套,详见技术附件。
2.3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招标技术方案》。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招标技术方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12万吨/年MTBE装置现场。
2.6质保期:12个月,详见技术方案。
2.7最高投标限价:203万元(含税价格)人民币。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技术指导费、数字化交付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合同生效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2、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应处于正常状态。“正常”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供应商交易状态为“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投标将被否决(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2、业绩要求:
(1)、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MTBE装置成功使用的塔内件供货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2台套。
(2)、投标人需提供石油化工装置能证明塔内件成套产品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地址、设备名称、塔内件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必要时投标方可提供对应技术协议的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塔内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销售
以及具体用户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要准备好原始凭证备查,质询时不能提供原始凭证者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1.投标人2019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04-14 08:00:00至截止
2023-04-20 23:59:59(北京
)。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申请截止
,下同)2023-05-09 08:50: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采购。
2.2招标范围:塔内件4套,详见技术附件。
2.3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招标技术方案》。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万吨/年MTBE装置塔内件招标技术方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12万吨/年MTBE装置现场。
2.6质保期:12个月,详见技术方案。
2.7最高投标限价:203万元(含税价格)人民币。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技术指导费、数字化交付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2、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应处于正常状态。“正常”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供应商交易状态为“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投标将被否决(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2、业绩要求:
(1)、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MTBE装置成功使用的塔内件供货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2台套。
(2)、投标人需提供石油化工装置能证明塔内件成套产品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地址、设备名称、塔内件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必要时投标方可提供对应技术协议的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塔内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销售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1.投标人2019年1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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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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