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公司食堂燃气、排风系统维保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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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公司食堂燃气、排风系统维保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2.2采购货物数量及内容:食堂燃气、排风维保4项,投标人负责对解放公司在长各单位食堂排烟系统、燃气等故障的维修,及排烟系统的油烟清理清洗。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在长各分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期末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次。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2.6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两年均不得为负值 ,成立以来未经历完整会计年度的投标人除外),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以来未经历完整会计年度,应提供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财务会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
至今至少承接过(以合同或订单签订
为准)1个食堂燃气、排烟维保相关业绩(指合同或订单个数),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盖章版技术协议或验收单);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名及以上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焊工和一名及以上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电工,并且具有社保缴费证明(此两名人员可以为同一人,但须同时具有要求的两种证书)(证书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到;社保证明要求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其中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
2)低压电工作业证书;
3)个人参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00至2023年4月1
23:00 (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解放公司食堂燃气、排风系统维保2.2采购货物数量及内容:食堂燃气、排风维保4项,投标人负责对解放公司在长各单位食堂排烟系统、燃气等故障的维修,及排烟系统的油烟清理清洗。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在长各分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期末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次。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2.6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两年均不得为负值 ,成立以来未经历完整会计年度的投标人除外),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
财务会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盖章版技术协议或验收单);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名及以上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焊工和一名及以上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电工,并且具有社保缴费证明(此两名人员可以为同一人,但须同时具有要求的两种证书)(证书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到;社保证明要求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其中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
2)低压电工作业证书;
3)个人参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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