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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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4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8,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40 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3、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磋商截止
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9、税收交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0、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1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04月1
至 2023年04月1
,每天
08:00:00至 12:00:00,
12:00:00至 17:30:00(北京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 2023年04月2
14时00分00秒(北京
)
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4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8,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修缮 | 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8,600.00 | 648,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40 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业务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3、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磋商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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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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