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价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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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2】7号(项目代码:2112-320600-89-01-328417)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建许字〔2022〕00010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位于长江澄通河段如皋沙群汊道段下游横港沙的南缘,隶属于南通港天生港区,行政区划为南通市通州区。拟建设“F”型码头1座,共布置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和7个5千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1183万吨。码头泊位总长度1404m,利用对应的自然岸线572.8m。码头后方陆域征地面积约495.6亩,建设面积约248.4亩,主要布置有平仓房、粮食筒仓、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约12亿元。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SGLY-GZSJ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交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和相关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对建设项目(含建安工程、设备工程及其他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包括配合业主计量支付审核、签证变更的复核、每月出具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月报、完成材料调差、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报告、施工过程中各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提供驻场服务等工作;
b.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结算报告进行造价审核,并出具工程交工结算审核报告,
c.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d.协助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跟踪检查项目建设流程的合规性,对发现的偏差及时提出纠正、补救建议,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偏差作提醒和建议;
(2)对各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在监理审核基础上,复核工程计量款和进度款作为建设单位计量审核、价款支付的前置工序;
(4)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及时为工程中遇到与结算有关的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材料价格的审核,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业主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协助业主方办理工程的结算,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顺利进行。
2.3服务周期
现场服务期约36个月,计划开始
为2023年5月1
(具体开始
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在此期间应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委托人需要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业绩要求:
201
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投标人完成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3.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服务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201
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完成过一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3.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 3.5其他人员要求:
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所有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自201
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从事过交通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6.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8. 3.8承担过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环评等工作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开标
)为2023年5月
9:30。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2】7号(项目代码:2112-320600-89-01-328417)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建许字〔2022〕00010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全过程跟踪审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位于长江澄通河段如皋沙群汊道段下游横港沙的南缘,隶属于南通港天生港区,行政区划为南通市通州区。拟建设“F”型码头1座,共布置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和7个5千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1183万吨。码头泊位总长度1404m,利用对应的自然岸线572.8m。码头后方陆域征地面积约495.6亩,建设面积约248.4亩,主要布置有平仓房、粮食筒仓、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约12亿元。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SGLY-GZSJ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交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和相关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对建设项目(含建安工程、设备工程及其他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包括配合业主计量支付审核、签证变更的复核、每月出具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月报、完成材料调差、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报告、施工过程中各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提供驻场服务等工作;
b.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结算报告进行造价审核,并出具工程交工结算审核报告,
c.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d.协助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跟踪检查项目建设流程的合规性,对发现的偏差及时提出纠正、补救建议,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偏差作提醒和建议;
(2)对各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在监理审核基础上,复核工程计量款和进度款作为建设单位计量审核、价款支付的前置工序;
(4)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及时为工程中遇到与结算有关的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材料价格的审核,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业主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协助业主方办理工程的结算,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顺利进行。
2.3服务周期
现场服务期约36个月,计划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业绩要求:
201
3.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服务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201
3.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4. 3.5其他人员要求:
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所有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自201
6.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8. 3.8承担过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环评等工作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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