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哈尔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高速TJ-1标项目自购物资(膨胀剂)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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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57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授权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
项目已经具备物资的招标条件,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对膨胀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哈尔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高速TJ1标项目部,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铁科高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境内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1标,起讫桩号为K169+000~K195+000,全标段位于方正县、延寿县境内,线路全长26公里,其中方正县境内21.278km,延寿县境内4.722km。主线设置大桥2720.4米/12座,中桥414.08米/7座(包含互通主线桥);互通匝道桥563.95米/5座;主线涵洞95道(包含互通主线及服务区主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式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12处,通道11处,天桥3处;收费站1处。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及招标依据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物资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膨胀剂投标人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2023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1.5.供货业绩:具有近两年国家或重点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公布的限制名单内。
3.1.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开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公开安排
5.1 招标公告
公告
:2023年4月1
至2023年4月1
(北京
,下同)。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57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授权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
项目已经具备物资的招标条件,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对膨胀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哈尔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高速TJ1标项目部,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铁科高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境内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1标,起讫桩号为K169+000~K195+000,全标段位于方正县、延寿县境内,线路全长26公里,其中方正县境内21.278km,延寿县境内4.722km。主线设置大桥2720.4米/12座,中桥414.08米/7座(包含互通主线桥);互通匝道桥563.95米/5座;主线涵洞95道(包含互通主线及服务区主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式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12处,通道11处,天桥3处;收费站1处。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及招标依据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物资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膨胀剂投标人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2023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1.5.供货业绩:具有近两年国家或重点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公布的限制名单内。
3.1.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开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公开安排
5.1 招标公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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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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