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省道泰兴段(泰常路至七圩汽渡)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S504TXD-TCJA-SG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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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04省道泰兴段(泰常路至七圩汽渡)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4〕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 苏交公程〔2015〕73号 文批准,项目业主为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504省道泰兴段(泰常路至七圩汽渡)系老路改造,起于泰常路交叉口,止于七圩汽渡,桩号范围为K32+109.033~K36+104.636,全长约4公里,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本项目交安设施工程建安费约600万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S504TXD-TCJA-SG标段。
2.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志、标线、里程碑、界碑、百米牌、道口标注、轮廓标、防撞护栏、预留预埋、信号灯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4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2023年5月~2023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
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
以来(以交工验收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8年1月
以来(以交工验收
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
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8年1月
以来(以交工验收
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预约开始
:2023年4月1
23 时 59 分,预约截止
2023年4月1
23时59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5月
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504省道泰兴段(泰常路至七圩汽渡)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4〕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 苏交公程〔2015〕73号 文批准,项目业主为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504省道泰兴段(泰常路至七圩汽渡)系老路改造,起于泰常路交叉口,止于七圩汽渡,桩号范围为K32+109.033~K36+104.636,全长约4公里,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本项目交安设施工程建安费约600万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S504TXD-TCJA-SG标段。
2.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志、标线、里程碑、界碑、百米牌、道口标注、轮廓标、防撞护栏、预留预埋、信号灯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4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2023年5月~2023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8年1月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8年1月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4. 预约开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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