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家具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8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所投产品的全部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家具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8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所投产品的全部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体育中心、教学楼及北区食堂餐厅等家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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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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