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至彭阳(宁甘界)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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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至彭阳(宁甘界)段交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1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银川至昆明公路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0〕36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房建机电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5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社会资本自筹或项目公司融资,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注册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PPP模式)操作,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施工总承包+政府补助。本项目起点位于太阳山开发区北侧的磨山台,途径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区、同心县、海原县、原州区、彭阳县六县(区),止于彭阳县红河镇高寨螈,与银昆高速甘肃段对接。本项目路线全长237km,批复概算261.46亿元。主线路基挖方4798万m³,填方1381 万m³,桥梁49051/150(米/座),隧道11575/8(米/座),桥隧全长60.63km,占路线总长的25.6%。互通式立交9处,收费站7处,服务区5处,管养及服务设施总面积5535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隧道机电工程、供电及照明系统,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以及绿化环保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至彭阳(宁甘界)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共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驻地11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对应N1、N2设计标,负责本项目K0+000~K120+686.266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建设单位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
第2标段 |
驻地12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对应N3、N4设计标,负责本项目K120+702.8~K237+938.598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建设单位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
第3标段 |
驻地11办中心试验室 |
对应本项目驻地11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K0+000~K120+686.266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试验检测工作。 |
第4标段 |
驻地12办中心试验室 |
对应本项目驻地12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K120+702.8~K237+938.598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试验检测工作。 |
2.3工程服务周期:施工阶段服务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73
2.4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第1、2标段(施工监理): 非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3、4标段(试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
企业业绩 |
第1、2标段(施工监理):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网查业绩截图为准),业绩内容中须包含以下4种内容: ①高速公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 ②高速公路附属房建施工监理; ③高速公路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④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如有一个或多个内容未包含在提供的业绩截图中,可单独提供满足对应要求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投标: 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网查业绩截图为准),业绩内容中须包含以下3种内容,如有一个或多个内容未包含在提供的业绩截图中,可单独提供满足对应要求的监理业绩: ①高速公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②高速公路附属房建施工监理; ③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如有一个或多个内容未包含在提供的业绩截图中,可单独提供满足对应要求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第3、4标段(试验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 |
主要人员 |
第1、2标段(施工监理): 驻地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第3、4标段(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予认可。 |
财务 |
/ |
企业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自2020年4月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仅第1、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1、2标段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3.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监理标段或试验检测标段,即:只允许投标第1、2标段或第3、4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不同的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则推荐中标标段的确定原则:(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第3、4标段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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