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环境保护施工期监测、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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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简称广湛高铁)根据《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复同意立项,《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及《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及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76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广东省、国铁集团、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广东省占80%,国铁集团占20%。征地拆迁由广东省负责。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境内。
2.2 建设项目规模:
广湛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776.96亿元,其中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约199.1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5年。
代建工程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包括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包含DK0+000~DK24+000段广湛高铁正线(含广州西至三眼桥三四线,7.143公里);广州西站至白云站联络线(双线)1.074公里;改建京广上行线1.562公里。
2.3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3 年,其中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工期 1 年,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期 3 年。本招标项目工期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查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代建工程设计范围内环境保护施工期监测、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
2.5主要内容
2.5.1环境监测工作内容
(1)制定相应环境监测计划,并结合工程进度及工程特点编制监测实施细则;
(2)制定重点环境敏感区专项监测计划,着重关于环境敏感区内因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各项环境因子的影响;
(3)发生工程环境突发事件或环境保护相关投诉时,第一
(4)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5)每年上报月度、年度监测报告;
(6)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7) 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8)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9)服务期间若出台其他环境保护施工期监测相关新要求,工作成果应满足项目环境保护施工期监测需要。
2.5.2环境影响验收报告服务工作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铁路建设项目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环办〔2015〕113号)及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国铁集团相关环保水保静态动态验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环水保特点和工程实际,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效落实,完善环保验收资料,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环保水保静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配合完成环保验收会务组织、送审,以及协助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环境保护施工期监理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出具应急预案等其他相关工作。
(2)根据《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铁计〔2012〕26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等文件,开展现状调查、环境检测工作,收集、分析本项目情况,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提交招标人。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调查工程建设期、调试期、运营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清理工程变更,进行沿线敏感点核查,根据《环评管理中九种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第52号)开展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性分析。同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协助招标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结合工程静态、动态验收以及工程开通前各具体节点完成相应的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竣工环境验收报告的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与各参建单位完成整改措施的提出与实施,相关许可、协议等的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报告的审查,进行环保自验,以及协助建设单位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验收情况、建档等与环水保相关的各项工作。
(4)完成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振动、水环境等环境影响等相关监测工作。
(5)服务期间若出台其他环境影响验收相关新要求,工作成果应满足项目环境验收需要。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标段编号: GZZX3标段 。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1 标段编号:GZZX3标段。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2021年(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4 月~ 2023年4 月)承担过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环境保护施工期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4)人员、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任务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环评工作8年以上,主持过铁路建设或类似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环评工作5年以上,担任过铁路建设或类似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技术负责人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或限期整改清单;
(4)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7)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 4 月 3 日9时至2023年 4 月 7 日16时(北京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
5.2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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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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