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校内服务型用房招租公告
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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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校内服务型用房招租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拟对苏州校区 1 处校内服务型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 招租项目内容:
拟公开招租的校内服务型用房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房屋信息如下表
二、 申请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申请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申请人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3.申请人的经营范围需符合所申请经营用房的业态要求。
4.申请人应为便利超市,或申请人已获得经营便利超市的授权,且该品牌成立满五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类似高等院校服务的直营店案例,且服务满三年。5. 申请人须具有2018年1月
至今高等学校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且未产生过任何纠纷(以合同签订
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6.参加招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申请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8 年1 月1 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获得承租权后不允许转租、转包。
9.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或个体工商户,都不得同时申请,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 申请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不少于一份已完成的、与报名项目相同的服务合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申请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4.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
请在2023年4月1
17:00前。
一、 招租项目内容:
拟公开招租的校内服务型用房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房屋信息如下表
房屋位置 |
使用面积 |
拟招租的经营业态 |
最低租金 |
租赁期限 |
备注 |
苏州校区东校区10#宿舍楼中间楼一层东 |
87㎡ (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 |
便利超市 |
41917元/年即1.32元/平方米/天 |
5年 |
先付租金后使用 |
二、 申请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申请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申请人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3.申请人的经营范围需符合所申请经营用房的业态要求。
4.申请人应为便利超市,或申请人已获得经营便利超市的授权,且该品牌成立满五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类似高等院校服务的直营店案例,且服务满三年。5. 申请人须具有2018年1月
6.参加招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申请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8 年1 月1 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获得承租权后不允许转租、转包。
9.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或个体工商户,都不得同时申请,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 申请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不少于一份已完成的、与报名项目相同的服务合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申请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4.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
请在2023年4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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