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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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彭交函〔2023〕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彭阳县古城镇、新集乡和城阳乡境内。
2.3工程概况:项目涉及沟周路、羊马路、韩李路和杨杨路4条道路均为农村四级公路,全长32.86km,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中:
1、沟周路长13.15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起点位于固红路沟口街道国家电网自助营业厅左侧,途径白河村、郑家河村、大火村、周庄村,终点K13+150止周庄水库。
2、韩李路长9.8km、路基宽6.5m、路面宽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起点位于韩寨村彭镇路,途径河湾村、南堡村、海家岔村、杨塬村,终点K9+800止于宁甘交界处沥青路。
3、羊马路长4.5km、路基宽6.5m、路面宽3.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起点位于青彭路,途径羊坊小学,终点止于K4+500。
4、杨杨路长5.41km、路基宽6.5m、路面宽5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起点位于韩李路K5+690,途径庙湾村,终点K5+410接茹河旅游路。
本次路况提升工程均按原有旧路技术标准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宽度和行车速度等均与原有旧路保持一致。工程共计铺筑沥青混凝土面层77.788k.m²、混凝土面层19.695k.m²,级配砂砾层青混凝土面层77.788k.m²、混凝土面层19.695k.m²,级配砂砾层处理5.251k.m²;配套新建排水边沟5.137km、过户板22m、涵洞1道8m;拆除并安装护栏160m,拆除示警桩77根,挖除圬工4512m³、土方4749m³,安装交通标线47.25m²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05月1
至2023年10月1
,共计15
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按2023年彭阳县路况提升项目整体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两个标段:
四标段:2023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四标段(沟周路、杨杨路)
五标段:2023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五标段(韩李路、羊马路)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1)推荐中标的组以本次招标组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
(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最高为原则;
(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
起至2023年04月1
22:00时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23年04月2
9:00分
本招标项目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彭交函〔2023〕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年彭阳县沟周路等四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彭阳县古城镇、新集乡和城阳乡境内。
2.3工程概况:项目涉及沟周路、羊马路、韩李路和杨杨路4条道路均为农村四级公路,全长32.86km,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中:
1、沟周路长13.15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起点位于固红路沟口街道国家电网自助营业厅左侧,途径白河村、郑家河村、大火村、周庄村,终点K13+150止周庄水库。
2、韩李路长9.8km、路基宽6.5m、路面宽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起点位于韩寨村彭镇路,途径河湾村、南堡村、海家岔村、杨塬村,终点K9+800止于宁甘交界处沥青路。
3、羊马路长4.5km、路基宽6.5m、路面宽3.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起点位于青彭路,途径羊坊小学,终点止于K4+500。
4、杨杨路长5.41km、路基宽6.5m、路面宽5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起点位于韩李路K5+690,途径庙湾村,终点K5+410接茹河旅游路。
本次路况提升工程均按原有旧路技术标准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宽度和行车速度等均与原有旧路保持一致。工程共计铺筑沥青混凝土面层77.788k.m²、混凝土面层19.695k.m²,级配砂砾层青混凝土面层77.788k.m²、混凝土面层19.695k.m²,级配砂砾层处理5.251k.m²;配套新建排水边沟5.137km、过户板22m、涵洞1道8m;拆除并安装护栏160m,拆除示警桩77根,挖除圬工4512m³、土方4749m³,安装交通标线47.25m²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05月1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按2023年彭阳县路况提升项目整体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两个标段:
四标段:2023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四标段(沟周路、杨杨路)
五标段:2023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五标段(韩李路、羊马路)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2.投标人上一年净资产不得少于800万元;3.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上一年度(2021年度)货币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的成立 |
企业 业绩 |
四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259万)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五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486万)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注: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 信誉 |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项目经理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书签发日期计算),且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1)推荐中标的组以本次招标组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
(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最高为原则;
(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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