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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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注册后查看受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53
2、招标内容:具体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投标人需对所投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供应商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期限)。
4、交货地点: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业主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招标截止
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4、纳税证明材料的
范围:缴税所属
在2021年8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
范围:缴费所属
在2021年8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
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时30分至11时30分,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注册后查看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
:2023年4月2
10:00至10:30(北京
)。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及开启
:2023年4月2
10:30(北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注册后查看受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53
2、招标内容:具体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A | 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254004.10 |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供应商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期限)。
4、交货地点: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业主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招标截止
4、纳税证明材料的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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