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2023年牧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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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2023年牧道建设项目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2】194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3】4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木垒县2023年牧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木垒县雀仁乡、新户镇、白杨河乡及照壁山乡。
2.1.2建设规模:共计牧道长度52.7公里,其中:雀仁乡8.9公里、新户镇21公里、白杨河乡10公里,照壁山乡阿拉苏村12.8公里。
2.1.3 总投资额:125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2023年5月
开工,2023年11月3
竣工,总工期214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楚、完整,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等字样。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能满足施工需要图纸的所有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指标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不能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总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或由招标人组织的相关审查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注:(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均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6.1、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1年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2、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1年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7、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8、其他人员要求:
3.8.1设计人员要求(1)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市政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3)现场设计代表≥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8.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3)安全员≥1名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4)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6)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11.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3.11.4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 3 月3
10 时 00 分至2023年 4 月20
日 11 时30 分;
5.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 :2023年 4 月 2
11 时30 分。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2023年牧道建设项目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2】194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3】4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木垒县2023年牧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木垒县雀仁乡、新户镇、白杨河乡及照壁山乡。
2.1.2建设规模:共计牧道长度52.7公里,其中:雀仁乡8.9公里、新户镇21公里、白杨河乡10公里,照壁山乡阿拉苏村12.8公里。
2.1.3 总投资额:125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2023年5月
2.1.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楚、完整,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等字样。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能满足施工需要图纸的所有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指标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不能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总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或由招标人组织的相关审查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注:(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均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6.1、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1年1月
3.6.2、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1年1月
3.7、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8、其他人员要求:
3.8.1设计人员要求(1)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市政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3)现场设计代表≥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8.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3)安全员≥1名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4)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6)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11.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3.11.4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日 11 时30 分;
5.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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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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