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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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反应器内件(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板式塔内件。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反应器内件(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具体明细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
2.6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50万元(含税价格)。
2.8货款支付方式和
: 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安装调试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业绩要求:
2.1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13万吨/年及以上丙烯腈装置反应器内件空气分布板及丙烯氨分布器1套及以上的成功在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体现不出参数,请提供相应技术协议或其它能证明参数的有效证明文件)、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
、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应提供近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7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8 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3-30 18:00:00至截止
2023-4-6 23:59:59(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申请截止
,下同) 2023-04-21 09:00:00。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反应器内件(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空气分布板、丙烯氨分布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具体明细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
2.6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50万元(含税价格)。
2.8货款支付方式和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安装调试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业绩要求:
2.1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13万吨/年及以上丙烯腈装置反应器内件空气分布板及丙烯氨分布器1套及以上的成功在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体现不出参数,请提供相应技术协议或其它能证明参数的有效证明文件)、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应提供近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7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8 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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