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屋面防水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3-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
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 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七)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3月2
至 2023年04月0
,每天
9:00至12:00,
13:30至16: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师范大学部分建筑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 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七)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路资产外立面改建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人防门)采购竞谈公告 2025-06-21
- 临沂市玉泉沥青有限公司沥青库改扩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1
- 东电一公司菲律宾TVI二期(3#机组)扩建工程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设备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中国电力塔城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A标段-#1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中核机械-25-磁钢磁性能检测设备的采购公告 2025-06-21
- 堆龙德庆区综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磋商邀请书招标公告 2025-06-20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艺学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泽州县人才公寓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20
- 横峰县城南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设计劳务招标公告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