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项目如东县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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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1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锦恒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位于如东县掘苴河东片区,西起与绿荫路交叉口,桩号K0+000,向东延伸至与东环路交叉口,桩号K0+466.492,路线全长0.466km。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2454.9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3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
(具体开工
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8月1
。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方、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3月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3月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10月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3月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3月2
至2023年4月1
;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为 :2023年4月1
9 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1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锦恒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北场路(绿荫路?东环路)工程,位于如东县掘苴河东片区,西起与绿荫路交叉口,桩号K0+000,向东延伸至与东环路交叉口,桩号K0+466.492,路线全长0.466km。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2454.9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3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方、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3月
3.3.2自2022年3月
3.3.3自2022年10月
3.3.4自2018年3月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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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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