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丙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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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丙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酮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丙酮, 与丙烯腈装置副产的氢氰酸反应合成丙酮氰醇,丙酮氰醇是生产甲甲酯的主原料。
2.2招标范围:丙酮,预估数量:7000吨。
2.3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根据装置需求及储存实际情况,按需均衡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
2.6最高投标限价:暂估总金额:4760万元,不分标包。本项目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以澄清方式发布。投标价:投标单价为汽运一票制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运费)。报价单必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价、投标总金额。投标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2.7价款支付方式和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分析,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运费);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付款(现汇)。
2.8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9 .采购价格确定方法
2.9.1根据隆众网华东江苏地区月份市场价格变化实施月份调价机制。
2.9.2价格调整机制
月份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参照隆众网华东江苏地区主流价格月均价,结算价格P=A+(C-B)。
A:中标一票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运费);
B:开标上一月月均价;
C:结算当月月均价;
2.9.3月均价计算方法:上一个月2
到当月23日隆重网华东江苏地区主流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节假无价格数据时,该期间日主流价格以节假前最后一日价格数据为准计算。
2.10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年度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3年5月-2023年12月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买方上级单位物资采购要求变化,导致买方因执行上级单位管理要求无法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采购,买方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卖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1发货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到货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供货
满足需要,从采购部门通知发货,中标企业必须具备3日内到货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中标人无正常理由,实际供货时累计3个月达不到承诺供货量,吉林石化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12入厂计量:数量以卖方计量值为准,途耗0.3%以内。
2.13运输要求:汽槽运输,运输车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以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属集团公司的专业销售公司,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GB/T1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以上证书扫描件,销售公司提供所属制造商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以上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应涵盖标的物。
3.3制造商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扫描件;销售公司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扫面件,同时提供所属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扫描件。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5投标人需提供3份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月内标的物出厂质量检验单(不同月份)。
3.6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文本,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8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或不良记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近3年内(2020年3月
至今)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8 13:00:00至2023-04-04 13:00:00(北京
,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 2023-04-10 13: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酮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丙酮, 与丙烯腈装置副产的氢氰酸反应合成丙酮氰醇,丙酮氰醇是生产甲甲酯的主原料。
2.2招标范围:丙酮,预估数量:7000吨。
2.3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根据装置需求及储存实际情况,按需均衡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
2.6最高投标限价:暂估总金额:4760万元,不分标包。本项目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以澄清方式发布。投标价:投标单价为汽运一票制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运费)。报价单必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价、投标总金额。投标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2.7价款支付方式和
2.8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9 .采购价格确定方法
2.9.1根据隆众网华东江苏地区月份市场价格变化实施月份调价机制。
2.9.2价格调整机制
月份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参照隆众网华东江苏地区主流价格月均价,结算价格P=A+(C-B)。
A:中标一票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运费);
B:开标上一月月均价;
C:结算当月月均价;
2.9.3月均价计算方法:上一个月2
2.10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年度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3年5月-2023年12月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买方上级单位物资采购要求变化,导致买方因执行上级单位管理要求无法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采购,买方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卖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1发货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到货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供货
2.12入厂计量:数量以卖方计量值为准,途耗0.3%以内。
2.13运输要求:汽槽运输,运输车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以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属集团公司的专业销售公司,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GB/T1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以上证书扫描件,销售公司提供所属制造商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以上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应涵盖标的物。
3.3制造商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扫描件;销售公司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扫面件,同时提供所属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扫描件。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5投标人需提供3份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月内标的物出厂质量检验单(不同月份)。
3.6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文本,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8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或不良记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近3年内(2020年3月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8 13:00:00至2023-04-04 13:00:00(北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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