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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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8,277.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38,277.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38,277.2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
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03月2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
09:00:00至 12:00:00,
14:00:00至 17:00:00(北京
)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8,277.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38,277.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38,277.2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3338277.29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38,277.29 | 3,338,277.29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实验区)消防站装修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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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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