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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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39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公司及区县分公司员工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地点:廊坊。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餐饮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01757)。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单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市公司食堂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88962元/月;区县食堂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90075元/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19年1月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
/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
为准)具备食堂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累计金额应大于等于600万元人民币(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文件: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复印件;②结算发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发票应为纸质发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开票系统截图等其他非发票证明材料无效。合同无签订
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
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至少具备3年食堂服务管理经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缴纳的2022年10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用户证明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已明确项目经理姓名,可不提供用户证明)。
2.1.5市公司食堂人员要求:(1)主厨1名;(2)厨师5名;(3)面点师4名;(4)服务人员9名:包含记账员1名,食堂服务人员6名,洗刷保洁工2名。记账员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证明材料: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记账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2.1.6区县食堂人员要求:服务人员20人。证明材料: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1.7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人员在合同生效前
内配合完成交接工作。
2.1.8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1.9投标人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办理食堂经营的相关手续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1.10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
起)[投标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
起)[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
起)[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
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3月2
9时00分至2023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
,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39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公司及区县分公司员工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地点:廊坊。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餐饮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01757)。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单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市公司食堂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88962元/月;区县食堂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90075元/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市公司食堂 | ||||||
序号 | 价格明细 | 岗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人/月) | 不含税小计(元/月) | |
1 | 人员服务费 | 主厨 | 1 | |||
厨师 | 5 | |||||
面点 | 4 | |||||
记账员 | 1 | |||||
食堂服务人员 | 6 | |||||
洗刷保洁工 | 2 | |||||
2 | 单月不含税管理费(元/月) | |||||
3 | 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元/月) | |||||
区县食堂 | ||||||
序号 | 价格明细 | 服务区域 | 岗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人/月) | 不含税小计(元/月) |
1 | 人员服务费 | 广阳区营销中心 | 服务人员 | 2 | ||
安次区营销中心 | 服务人员 | 2 | ||||
燕郊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3 | ||||
胜芳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三河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2 | ||||
香河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固安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2 | ||||
霸州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文安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大城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大厂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永清分公司 | 服务人员 | 1 | ||||
客户服务部 | 服务人员 | 2 | ||||
2 | 单月不含税管理费(元/月) | |||||
3 | 单月不含税费用合计(元/月) |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19年1月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至少具备3年食堂服务管理经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缴纳的2022年10月
2.1.5市公司食堂人员要求:(1)主厨1名;(2)厨师5名;(3)面点师4名;(4)服务人员9名:包含记账员1名,食堂服务人员6名,洗刷保洁工2名。记账员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证明材料: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记账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2.1.6区县食堂人员要求:服务人员20人。证明材料: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1.7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人员在合同生效前
2.1.8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1.9投标人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办理食堂经营的相关手续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1.10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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