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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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68号、宿发改投资发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全长约10.8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采用双向四至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排水、绿化、照明、亮化、管线、景观亮化、监控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49.8亿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即SZL-SJ1、SZL-SJ2标段。
SZL-SJ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全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迎宾大道)至京杭运河桥(不含主桥)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全线的交安、监控、照明、亮化专业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SZL-SJ2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京杭运河桥(含主桥)至终点(杨舍路)段的勘察设计(不含交安、监控、照明、亮化专业)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ZL-SJ1标段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统筹全线高架桥梁总体方案。
b.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编制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专题研究范围包括用地报批服务(含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林地报批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稳评及土地报批稳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查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阶段公路安全性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京杭运河特大桥)、文物保护影响评价。(专题研究范围限于上述所列专题)。
c.设计工作:标段范围内对应路段(不含绿化及绿化范围内的景观亮化)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d.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e.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f.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SZL-SJ2标段
a.设计工作:标段范围内对应路段(不含绿化及绿化范围内景观亮化)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c.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
:签订合同后4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
内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b.各专题研究完成
:专题研究报告按项目实施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
c.初步设计文件提交
: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d.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6
内(具体
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e.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
: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f.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
SZL-SJ1标段:2018年1月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SZL-SJ2标段:2018年1月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的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SZL-SJ1标段: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以来,担任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SZL-SJ2标段: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以来,担任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 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1月-3月或2月-4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SZL-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SZL-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3月2
18:00至2023年4月1
9:30。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开标
为2023年4月1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68号、宿发改投资发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全长约10.8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采用双向四至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排水、绿化、照明、亮化、管线、景观亮化、监控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49.8亿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即SZL-SJ1、SZL-SJ2标段。
SZL-SJ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全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迎宾大道)至京杭运河桥(不含主桥)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全线的交安、监控、照明、亮化专业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SZL-SJ2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支路(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京杭运河桥(含主桥)至终点(杨舍路)段的勘察设计(不含交安、监控、照明、亮化专业)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ZL-SJ1标段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统筹全线高架桥梁总体方案。
b.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编制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专题研究范围包括用地报批服务(含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林地报批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稳评及土地报批稳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查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阶段公路安全性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京杭运河特大桥)、文物保护影响评价。(专题研究范围限于上述所列专题)。
c.设计工作:标段范围内对应路段(不含绿化及绿化范围内的景观亮化)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d.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e.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f.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SZL-SJ2标段
a.设计工作:标段范围内对应路段(不含绿化及绿化范围内景观亮化)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c.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
b.各专题研究完成
c.初步设计文件提交
d.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e.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
f.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
SZL-SJ1标段:2018年1月
SZL-SJ2标段:2018年1月
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SZL-SJ1标段: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SZL-SJ2标段: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 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SZL-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SZL-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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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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