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和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眉山停车场项目钢筋、商混联合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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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和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眉山停车场项目,业主为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司设物〔2022〕0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
①太和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新建18条市政道路,分别为科四路、科四路北侧、青衣街北段、青衣街、青衣街环形路、双凤街、双凤街西侧、科二路北侧、文安西路、滨江大道西侧、科三路、景贤街、彭寿街北段、彭寿街、安和街、文定街、文定街东侧市政道路、文定街西侧市政道路。建设方式为EPC模式,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管廊、管网、景观亮化、智慧路灯、智慧交通、智慧市政等。
②眉山停车场项目: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眉山北站周边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并配套建设充电桩、智慧停车系统、排水、照明、管理用房等设施,为其提供P+R 换乘停车服务;修建地下通道连接四川省儿童医院,改善医院周边停车环境。其中一期占地约 71 亩,建筑面积约 2.57 万平方米,新建一层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约 720 个;建设内容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绿建、环境工程、海绵城市、深基坑等相关专业。
3. 采购范围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1.2钢筋(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2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
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月 24 日至2023年3月2
,每日
8时30分至11时 30 分,
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
谈判文件
。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
为:2023年4月1
9:30时至10:0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
为:2023年4月1
10:00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和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眉山停车场项目,业主为眉山城市新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司设物〔2022〕0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
①太和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新建18条市政道路,分别为科四路、科四路北侧、青衣街北段、青衣街、青衣街环形路、双凤街、双凤街西侧、科二路北侧、文安西路、滨江大道西侧、科三路、景贤街、彭寿街北段、彭寿街、安和街、文定街、文定街东侧市政道路、文定街西侧市政道路。建设方式为EPC模式,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管廊、管网、景观亮化、智慧路灯、智慧交通、智慧市政等。
②眉山停车场项目: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眉山北站周边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并配套建设充电桩、智慧停车系统、排水、照明、管理用房等设施,为其提供P+R 换乘停车服务;修建地下通道连接四川省儿童医院,改善医院周边停车环境。其中一期占地约 71 亩,建筑面积约 2.57 万平方米,新建一层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约 720 个;建设内容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绿建、环境工程、海绵城市、深基坑等相关专业。
3. 采购范围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1.2钢筋(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2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
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月 24 日至2023年3月2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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