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佛清从、广佛肇、佛江北、佛江五条高速公路综合管养项目(2023~2026年度)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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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佛清从、广佛肇、佛江北、佛江五条高速公路综合管养项目(2023~202
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明、佛清从、广佛肇、佛江北、佛江五条高速公路综合管养项目(2023~202
度)已由 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 佛高速函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1)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养护里程48.481km。
(2)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养护里程38.926km。
(3)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养护里程25.836km。
(4)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养护里程41.398km。
(5)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里程37.8km。
2.1.3养护模式:本项目采用“养护(日常+专项)”一体化的养护模式实施。
2.1.4 服务期限:采用3+2年服务期模式,本次的服务期为2023年至202
(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
为起始日期,按合同有效期36个月计算终止日期,第1、2、3年度末由发包人根据日常养护服务质量评价条款内容对养护人的养护工作进行评价,发包人将根据合同期内承包人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2年)。
2.1.5 招标范围:包括各营运路段征地红线范围内、外(若有)的主线、匝道、附属区以及纳入养护责任范围的联接线、线外桥涵结构物等土建工程和沿线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包括合同期内的:
(1)日常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收费站、路况巡查、构造物经常性检查、日常保洁、保养等工作。
(2)预防性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轻微病害维修,以及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作。
(3)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明显病害修复或部分功能丧失修复,以及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以及在突发情况下造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项公路设施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时,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4)专项养护:
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设施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功能而集中实施的专项养护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年度预算或计划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项,以及第(2)或(3)项资质:
(1)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三类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2)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及一类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各等级公路)养护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的成员满足)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的成员满足)
3.3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3.2款第(1)项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上述第3.2款第(2)或(3)项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联合体各牵头人承担日常养护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工作;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
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
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
和开标
、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
:2023年 4 月 14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 4 月 14 日9时30分。
6.1.2开标
:2023年 4 月 14 日9 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明、佛清从、广佛肇、佛江北、佛江五条高速公路综合管养项目(2023~2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1)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养护里程48.481km。
(2)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养护里程38.926km。
(3)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养护里程25.836km。
(4)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养护里程41.398km。
(5)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里程37.8km。
2.1.3养护模式:本项目采用“养护(日常+专项)”一体化的养护模式实施。
2.1.4 服务期限:采用3+2年服务期模式,本次的服务期为2023年至202
2.1.5 招标范围:包括各营运路段征地红线范围内、外(若有)的主线、匝道、附属区以及纳入养护责任范围的联接线、线外桥涵结构物等土建工程和沿线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包括合同期内的:
(1)日常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收费站、路况巡查、构造物经常性检查、日常保洁、保养等工作。
(2)预防性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轻微病害维修,以及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作。
(3)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
内容包括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明显病害修复或部分功能丧失修复,以及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以及在突发情况下造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项公路设施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时,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4)专项养护:
五条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设施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功能而集中实施的专项养护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年度预算或计划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项,以及第(2)或(3)项资质:
(1)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三类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2)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及一类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各等级公路)养护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的成员满足)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的成员满足)
3.3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3.2款第(1)项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上述第3.2款第(2)或(3)项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联合体各牵头人承担日常养护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含应急养护)以及专项养护工作;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
6.1.2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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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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