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2年无人机通信车载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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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2年无人机通信车载集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DXZB2023001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期工程拟新建1辆中型无人机通信车,用于支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采购预算金额约为120.00万元(不含税)。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无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内(含)向招标人交付已建设完成、各系统均能正常运行并完成车辆上牌的无人机通信车。
1.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市内)。
★1.5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含)。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项目设一个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应为满足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要求的特种车辆制造或改装类企业,并能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类似业绩合同总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业绩相应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如果合同为框架协议或合同正文未体现金额的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合同认定
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03月23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2
17时30分00秒(北京
,下同)。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期工程拟新建1辆中型无人机通信车,用于支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采购预算金额约为120.00万元(不含税)。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无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1.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市内)。
★1.5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含)。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项目设一个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应为满足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要求的特种车辆制造或改装类企业,并能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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