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稻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物资采购2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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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稻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物资采购2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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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025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22-2023-00155
3、项目名称:2023年水稻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物资采购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66.00(万元)
6、最高限价:66.00(万元)
7、采购需求:
40%水稻专用肥(N:P:K-18:12:10),施用面积5000亩,需求200吨。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允许提前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2)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2)供应商必须为拟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提供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有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且登记的产品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货物需求;经销商还需出具生产厂家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03月2
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
8:30:00至12:00,
14:00至18:00: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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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025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22-2023-00155
3、项目名称:2023年水稻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物资采购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66.00(万元)
6、最高限价:66.00(万元)
7、采购需求:
40%水稻专用肥(N:P:K-18:12:10),施用面积5000亩,需求200吨。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允许提前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2)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2)供应商必须为拟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提供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有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且登记的产品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货物需求;经销商还需出具生产厂家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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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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