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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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 2.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企业自筹;
2.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项目用地东至道湛街,西至孔明街,南至福民巷,北至用地边界,地块东西宽约370米,南北长约250米,规划用地面90565.125平方米,约135.85亩。
本项目共规划15栋高层住宅楼以及一个9班幼儿园,社区配套用房、配套商业等,总建筑面积约39.22万平方米。一期规划建设7栋高层住宅(9#、10#、11#、12#、13#、14#、15#)、一个9班幼儿园、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和大门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9.22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设8栋高层住宅(1#、2#、3#、4#、5#、6#、7#、8#)、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以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二标段: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仅对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不含电梯)、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期:24个月;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本次招标控制价:891842375.47元,其中:
一标段:434132372.38元;二标段:457710003.09元
2.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01月0
(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建设项目查询数据等级 C 级以上的项目信息并附可查询的网址链接,以合同签订
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建设项目查询数据等级 C 级以上的项目信息并附可查询的网址链接,以合同签订
为准,项目经理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建设项目查询数据等级 C 级以上的项目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3.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
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本省企业可不提供)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3年03月2
至2023年03月2
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4月1
9时35分 (北京
)。
本项目为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 2.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企业自筹;
2.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项目用地东至道湛街,西至孔明街,南至福民巷,北至用地边界,地块东西宽约370米,南北长约250米,规划用地面90565.125平方米,约135.85亩。
本项目共规划15栋高层住宅楼以及一个9班幼儿园,社区配套用房、配套商业等,总建筑面积约39.22万平方米。一期规划建设7栋高层住宅(9#、10#、11#、12#、13#、14#、15#)、一个9班幼儿园、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和大门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9.22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设8栋高层住宅(1#、2#、3#、4#、5#、6#、7#、8#)、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以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二标段: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仅对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不含电梯)、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期:24个月;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本次招标控制价:891842375.47元,其中:
一标段:434132372.38元;二标段:457710003.09元
2.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01月0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注: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3.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3年03月2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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